习近平出席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欢迎晚宴并发表重要讲话
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|深化整治织牢粮食安全防护网
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·回眸2024 释放标本兼治综合效应

揪出余罪再受审 悔恨当初未供述

发布时间:2009-12-03  来源:四川法制报  字体大小[ ]

      本报讯 因犯罪被判处缓刑而在监外执行的颜某,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未供述的一年前的余罪会被揪出,落得收监受审被再判刑的下场。2月9日,经乐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,被告人颜某被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,罚金1500元;撤销缓刑,实行数罪并罚,合并执行有期徒刑3年,缓刑5年,罚金2000元。
    去年7月,乐至县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颜某(15岁)有期徒刑2年,缓刑3年,罚金1500元。为减轻罪责,颜某在判决前的各诉讼环节,隐瞒了2005年7月,曾伙同他人窜至县城附近一小卖部,持刀抢劫价值80余元的香烟和小食品,致被害人轻微伤的事实。去年12月,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并查明了颜某的这一余罪,遂将其收监并依法追诉。(曾仁建亓淦玉)四川法制报> 法制要闻(01版)

全球公众传媒摘编:崟嶧

【免责声明】:以上图、文、音/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(本网原创文章除外),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。我们尊重原创,也注重分享。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,禁止用于商业用途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。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、法规、政策,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,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,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: 3555333776,微信号:GAN160003,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。电话:010-89525216。本网投稿邮箱:3555333776@QQ.COM。通讯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(华声国际大厦)1层 1 2 1号。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,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,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、来源:XXXXX网站。
点击查看更多评论>>发表感言:
验证码,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。